長春開展出租汽車行業非法營運行為專項整治
整治行動自11月15日開始
將于12月31日結束
為深入推進吉林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利劍2022”專項行動,規范全長春市出租汽車行業經營行為,維護合法經營者和廣大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營造出行安全、運營安全、有序發展的出租汽車市場經營環境,長春市交通運輸部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出租汽車行業非法營運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據悉,此次整治行動自11月15日開始,將于12月31日結束。為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長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將出動一線執法人員上百名,組建夜查突擊隊,實行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及違法行為多發點位包保責任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重點整治未取得城市公共客運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行為;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駕駛員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或者線上提供服務車輛、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車輛、駕駛員不一致的行為。
針對“黑車”、出租車違規運營問題,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平臺數據、微信群等媒介接收到的線索,逐項進行甄別、篩查,確定重點執法區域,摸排重點嫌疑車輛,為實施違法違規行為精準打擊提供信息保障。強化執法工作組織調度,真正做到線索收集整理快、現場查處速度快、立案處罰效率快。
年初以來,共查處案件1500起,其中非法營運707起,查處網約車平臺101起,查處各類出租車違法行為544起,查處其他違法行為148起。
本次整治期間,長春市交通運輸部門在日常路面巡查檢查的基礎上,采取定點突擊、科技執法相結合等措施,聯合公安交警等相關部門,以“周”為單位高頻次開展執法行動,堅決加大對非法營運行為聚集區域的排查力度,對龍嘉機場、火車站區域、客運站周邊、出城口、大學城周邊、醫院、城市公交和軌道交通站點等重點區域實行執法全覆蓋,集中力量開展整治行動,形成打擊非法營運行為的高壓態勢,維護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出租車市場經營秩序。
11月16日晚,長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出動執法人員42人,公安交警出動執法人員17人,執法車輛共13臺,對龍嘉機場、火車站區域,紅旗街“這有山”商場、活力城等商圈周邊營運車輛進行聯合執法檢查,共查處涉嫌非法網約車15臺,非法營運車輛2臺。依據交通運輸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上述車輛涉嫌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擬對涉嫌非法營運駕駛員給予1萬-3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城市晚報全媒體記者 王躍
編輯:趙明明